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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错了人(第1页)

曹聚仁

前日某报载某君述长春归客的谈话,说:日人在伪国已经完成&34;专卖鸦片&34;和&34;统一币制&34;的两大政策。

这两件事,从前在老张小张时代,大家认为无法整理,现在他们一举手之间,办得有头有绪。

所以某君叹息道:&34;愚尝与东北人士论币制紊乱之害,咸以积重难返,诿为难办;何以日人一刹那间,即毕乃事?&39;是不为也,非不能也。

&39;此为国人一大病根!

&34;

岂独&34;病根&34;而已哉!

中华民族的灭亡和中华民国的颠覆,也就在这肺痨病上。

一个社会,一个民族,到了衰老期,什么都&34;积重难返&34;,所以非&34;革命&34;不可。

革命是社会的突变过程;在过程中,好人,坏人,与不好不坏的人,总要杀了一些。

杀了一些人,并不是没有代价的:于社会起了隔离作用,旧的社会和新的社会截然分成两段,恶的势力不会传染到新的组织中来。

所以革命杀人应该有标准,应该多杀中年以上的人,多杀代表旧势力的人。

法国大革命的成功,即在大恐慌时期的扫荡旧势力。

可是中国每一回的革命,总是反了常态。

许多青年因为参加革命运动,做了牺牲;革命进程中,旧势力一时躲开去,一些也不曾铲除掉;革命成功以后,旧势力重复涌了出来,又把青年来做牺牲品,杀了一大批。

孙中山先生辛辛苦苦做了十来年革命工作,辛亥革命成功了,袁世凯拿大权,天天杀党人,甚至连十五六岁的孩子都要杀;这样的革命,不但不起隔离作用,简直替旧势力作保镖;因此民国以来,只有暮气,没有朝气,任何事业,都不必谈改革,一谈改革,必&34;积重难返,诿为难办&34;。

其恶势力一直注到现在。

这种反常状态,我名之曰&34;杀错了人&34;。

我常和朋友说:&34;不流血的革命是没有的,但&39;流血&39;不可流错了人。

早杀溥仪,多杀郑孝胥之流,方是邦国之大幸。

若乱杀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,倒行逆施,斫丧社会元气,就可以得&39;亡国灭种&39;的&39;眼前报&39;。

&34;

《自由谈》,四月十日。

(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四月十二日《申报·自由谈》,署名何家干。